发布时间:2022-10-29 14:11:12作者来源:一山红文化
资源股东的股权应该怎样分配?一山红股权咨询公司表示,资源引进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能引进掌握丰富资源的合伙人对于壮大企业来讲更是如虎添翼。那么,对于资源型合伙人进行利益分配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案例分享
甲乙丙合伙创办了一家主营业务为咨询和中介的服务公司。
三个合伙人各有所长,分工明确:
甲负责专业人才的引进、对接和维护;
乙负责渠道资源的匹配以及客户引流;
丙则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营销运营。
这样看来,三个合伙人都很重要,哪个环节存在短板都会影响团队的发展。
可三人又都是以带入资源为主,无形资源的权重难以衡量,这种情况下,企业该如何划分股权?
首先第一步:制定资源型股东的贡献标准
如果合伙人均为纯粹出资人,那进入机制的制定就十分简单。
只需针对出资责任(如出资金额、时间、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进行设定即可。
有时为了成功入伙优质项目,合伙人通常会夸夸而谈,但一到落地环节就原形毕露。
这时我们需清楚:
拥有资源并不代表适合成为合伙人,合伙前对其资源的全面考察是必不可少的。
如考察符合需求,可将其资源量化为股份,至于如何量化,则离不开考核机制与价值评估。
此外,针对资源型合伙人,我们还需设置资源到位时间表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此,才能更高效地促进各方资源落地。
第二、资源型合伙人的股权分配方式
资源型合伙人的股权实现方式分两种:
第一种:直接让资源合伙人成为工商注册的股东;
第二种:则是不立即成为工商注册股东(除创始人以外),而是待资源实际落地后,才成为工商注册股东。
很显然第二种是相对可取的做法,但是往往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许多创业项目急于拿到资源,为了不得罪资源合伙人,不损失掉渠道关系,通常会把工商股权直接给予资源合伙人,而这往往会带来很大的风险隐患。
1、合作过程应防范、规避法律风险
所谓法律风险防范,即资源型合伙人的资源应是正当合法的,受法律允许的;而有的合伙人的资源则可能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甚至是涉及刑事违法犯罪。
所以资源型合伙中首先应防范法律刑事风险,这是合伙人必须注意的。
2、资源合伙人资源考核的技术层面
资源型股东入伙最难解决的问题是考核,关键在于是否能把资源和企业股份挂钩,以及能否做好企业估值工作。
将企业资源和企业估值相对应,以上述咨询公司为例,企业估值1000万。
假设其中一位合伙人掌握许多资源,能够提供到许多业务相关的订单,那么该合伙人所占公司的股份,便可根据其提供的业务量按照市场价得出相应对价。
如介绍一单100万的业务订单,提成为5%,那么就是5万块钱的利润给到他。
如果这个合伙人一年能介绍2000万的业务,按照企业给他的回报就是100万,企业估值1000万的话,该公会会长所拥有的股权便为10%。
针对资源型合伙人,如果能够计算出企业的估值以及合伙人所出资源所对应的价格,用这样期权的方法,对企业、对资源提供者都是一种保护。
3、制定好相关的退出机制
相对于直接给予资源型合伙人工商股(或者叫注册股),更建议采取期权的方式签订书面协议。
当资源完成期权协议约定的股份比例时,可将股份暂时由大股东(创始人)代持,以3年到5年的时间转化为资源型合伙人的股份。
回到案例中,对于这支三方合伙人均以资源为主投入的创业团队,首先需要对各自的资源投入加以细化,并进行量化考核:
甲负责专业人才,可针对其对接的专业人才以及专业机构,在具体数量、资质,以及每次咨询中介服务的客户评价方面,进行细化明确;
乙主管客户和渠道,可对其所提供的渠道质量、引进的投资数量做一个细化考核标准。如乙利用自身资源打开了销售渠道,可以按照市场佣金价折算为乙对公司的贡献;
丙负责团队管理和营销运营,可以按公司阶段性目标的重要绩效指标来进行设计。
综上所述,创业项目当中若存在资源型合伙人,股权分配最好是根据资源型合伙人签订的股权协议而定。
制定股权协议,需注意这三个关键点:
第一,资源尽可能的量化;
第二,资源落地实现跟股权比例兑现成正比关系;
第三,资源合伙人不成为工商注册股东,待资源到位实现项目目标才能成为工商注册股东。
最后,资源型股东的股权和其他合伙人股权一样,都要分期兑现,有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合伙人之间股权架构的稳定,良好的合作基础,创业项目才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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